苏州市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成立苏州市姑苏区国家税务局机构及部分机构更名的请示》(苏州国税发〔2012〕146号)收悉。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设立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国家税务局的批复》(税总函〔2013〕145号),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设立苏州市姑苏区国家税务局,机构级别为正处级;内设机构10个,级别为正科级,分别为:综合科、税源管理一科、税源管理二科、税源管理三科、税源管理四科、税源管理五科、税源管理六科、税源管理七科、税源管理八科、税源管理九科。
二、撤销苏州市国家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第三税务分局。
三、苏州市国家税务局第四税务分局更名为苏州市国家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机构级别不变;其内设机构的数量、级别均不变。
四、苏州市国家税务局第五税务分局更名为苏州市国家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机构级别不变;其内设机构的数量、级别均不变。
调整上述机构所需编制在你局现有编制中自行调剂解决。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2013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