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联系电话:

18051108030

  税务动态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首页 » 税务动态 » 关于设立苏州市姑苏区国家税务局调整市区部分基层单位机构和职能的通知    

服务项目

代理注册公司
代理记账
财务信息咨询
税务咨询
企业管理咨询
注册商标

各市、区国家税务局、市区各基层单位、市局机关各处(室):

  根据省国税局《关于设立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国家税务局的批复》(苏国税发〔2013〕54号)及有关文件精神,为了进一步理顺职责关系,规范机构设置,集约人力资源配置,现将设立苏州市姑苏区国家税务局、调整市区部分基层单位机构和职能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认真组织实施。

  一、设立苏州市姑苏区国家税务局

  级别正处级,承担姑苏区区属内资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日常管理、税源管理等工作。设8个内设机构,级别正科级。

  二、调整市区部分基层单位的机构和职能

(一)撤销和更名机构

  撤销市区原第二税务分局、第三税务分局。

  原第四税务分局、第五税务分局更名为第二税务分局、第三税务分局。

  (二)调整部分单位职能

  第一税务分局,级别正科级,与票证中心、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分局合署,三块牌子,一套班子。负责城区所有办税窗口和派驻市行政中心窗口的工作事项。设6个内设机构,级别正股级。

  第二税务分局,级别正科级,承担苏州市属及市属以上企业和姑苏区外资企业的日常管理、税源管理等工作。设3个内设机构,级别正股级。

  第三税务分局,级别正科级,市局进出口税收管理处加挂第三税务分局牌子,主要负责出口货物退免税的管理工作(不包括退税窗口业务)。设3个内设机构,级别正股级。

  直属税务分局,级别正科级,承担税收风险管理工作。设43个内设机构,级别正股级。

  三、其他事项

  新设立机构、职能整合调整机构所需编制在苏州市局原有编制中调剂解决。

  四、组织实施

  苏州市国家税务局市区部分基层单位机构整合调整工作,按照管理权限组织实施。市局加强机构整合调整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由市局党组统一领导,人事、征管部门牵头组织的工作机制,严格执行机构编制管理各项规定,确保各项机构整合调整工作平稳、有序,落到实处。

苏州市国家税务局


客户服务热线

180-5110-8030

在线客服